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

一、上海概況
上海是一個舉世矚目的國際金融大都市,其高度發達的金融、貿易、旅遊、航運、資訊、房地產等領域日漸追趕世界水準。日趨完善的法律制度,符合國際慣例的市場規則,為上海營造起一個優良的投資環境。搶佔上海灘,躍上這個世界大舞臺,您將獲得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上海外商代表處簡介
外商企業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外資公司在中國設立的代表處是一個代表母公司在國內的業務聯絡機構,所以,辦事處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不可以進行直接的盈利性質的商業活動。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範圍內從事活動。外商企業辦事處不能與其使用者或客戶進行直接的商業活動,也不能簽訂任何協議,所以辦事處所能進行的都是“間接的商業活動”。例如:公關活動、業務聯絡、產品展示、市場調研、科技交流。但是,如果中國和該外國企業所在國政府簽訂有雙邊條約,該雙邊條約明確規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以在華從事直接經營活動的,則應當按照這些規定辦理。

1、 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的優勢

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辦理手續簡單快速,由於具體營運不同於實體公司,它沒有十分嚴格資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進管理方面也相對簡單。

2、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名稱
國別(地區)+公司名稱+上海代表處

3、辦理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表;
(2)派出企業所在國(地區)登記機關頒發的合法開業證明(公證認證原件);
(3)與該派出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
(4)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申請書(內含:常駐代表機構名稱、駐在地點、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代表機構業務範圍、駐在期限);
(5)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權書(或委任書)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簡歷(附每位代表2寸照片五張)。由中國公民擔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應提交外事服務單位出具的派遣函;
(6)委託書;
(7)駐在地址的租賃合同二份、房產證影本二份(出租人簽字)、租賃合同備案原件、物業駐在證明、
地址要提供外經委批文影本二份(附物業公章)。

4、上海外商代表處稅務狀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來核定外商代表處的稅務,具體是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徵稅。公式如下:
收入=經費支出/(1-10%-5%)
營業稅=收入*5%
所得稅=收入*10%*25%

5、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承辦時間
註冊上海外商代表處一般需要40-45個工作日左右。